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将于明年底前完成
作者:来源: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浏览次数:765|发布时间:2018-04-09 16:20:08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农村部将扎实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分“三步走”在201912月底前按期完成任务。

  2018年是推进清产核资工作关键一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这项工作从2017年开始,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目前,农业农村部已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启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一些改革试点地区扎实开展,2015年确定的29个试点县共清查集体资产1125.6亿元、土地2805.8万亩,比清产核资前分别增长9.7%9.6%

  清产核资范围包括全部农村集体资产。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抓住关键,分类施策。对经营性资产,要将实物与会计记录逐一核对,做到账实相符。对非经营性资产,要明确归属,将政府拨款形成的资产确权给集体,确保公益性功能充分发挥。资源性资产清查有一定基础,要做好数据衔接,充分利用已有成果,减少和避免重复劳动。目前,已确权承包地11.5亿亩,占二轮承包地面积80%以上;已确权集体林地27.1亿亩,占林权改革面积99%;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806.4万宗,登记率达96%

  本轮清产核资时间紧、任务重,农业农村部制订了“三步走”工作方案。第一步是准备阶段,20184月底前完成,重点是拟定工作细则等配套文件,开展培训,夯实基础。第二步是实施阶段,20196月底前完成,重点是全面清查资产,填写登记报表,逐级审核上报。第三步是总结阶段,201912月底前完成,重点是开展监督检查、成果验收。

  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清产核资的目的是摸清家底,明确权属,管好用好集体资产,构建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基础。各地要以此为契机,健全完善制度,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推动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据悉,农业农村部今年将继续扩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范围,将试点单位扩大到300个。同时,鼓励地方扩大试点面,确保到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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