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产业扶贫科技支撑 助力贫困农户脱贫致富——专访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司长廖西元
作者:来源:农民日报浏览次数:738|发布时间:2017-08-30 09:35:24

8月24日上午,农业部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在贫困地区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试点工作的相关背景和实施要求等情况。本报记者在会后专访了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司长廖西元。

  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方式 助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本报记者:为什么要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试点,并在贫困地区率先实施?

  廖西元:近些年,农技推广服务主体日益多元化,我们常说的“一主多元”农技推广体系基本形成。广大农技人员为现代农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农业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主体多元化、功能多样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农业的生产主体、生产组织形式,对科技服务的需求,对农技推广服务的内容、方式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由于农技推广体系自身供给的公益性服务覆盖面有限,各地农业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服务需求多、内容新,现有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服务供给难以满足要求。迫切需要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为地方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在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率先开展试点,主要是考虑这些地区脱贫攻坚任务更为艰巨。目前,精准扶贫进入攻坚阶段,增加农技推广服务供给,依靠科技进步支撑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是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我们看到,多数贫困地区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较弱,这些地方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建设相对滞后,保障条件相对较差,工作环境更为艰苦,新的人才进不来、来了留不住,现有农技推广队伍的学历层次、业务能力等与支撑脱贫攻坚的发展要求存在不小差距。特别是,这些地方市场化服务组织发展相对滞后,在农技推广服务供给方面发挥作用有限。为加强贫困地方农技推广服务,迫切需要创新机制,拓展用人渠道,加快补充一批适应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农技人员,为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本报记者:特聘农技员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廖西元:特聘农技员按照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带动贫困农户精准脱贫等要求开展农技推广服务,为产业扶贫提供有力支撑,主要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帮助贫困农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特聘农技员主要负责联系有关专家,配合当地基层干部,协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脱贫致富带头人和贫困农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二是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特聘农技员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为贫困农户提供农业技术指导,开展咨询服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对贫困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三是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特聘农技员宣讲脱贫攻坚、产业扶贫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扶贫攻坚政策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本报记者:特聘农技员如何招募,要求哪些条件?

  廖西元:考虑不同试点地区存在较大差异,在试点实施中,各试点地区可以根据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农技推广工作需要等,灵活确定招募的特聘农技员数量,原则上我们要求每个试点县招募的特聘农技员不少于5人。特聘农技员招募流程包括:发布需求、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

  招募对象不设年龄和学历等框框,但应具备三方面条件:一是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二是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三是在服务区域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打破机构编制束缚 适应产业扶贫需要

  本报记者:特聘农技员与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现有人员有什么差异?

  廖西元:在所属身份上,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现有人员多数为国家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少数为招聘人员。特聘农技员来源渠道广,人员身份也多样,可以是新型职业农民、乡土专家、种养能手,也可以是事业单位人员,如来自农业科研教学单位的专家。在工作性质上,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现有人员为全职从事农技推广服务,按照《农业技术推广法》要求履行公共服务岗位职责;特聘农技员在服务期内可全职从事安排的农技推广服务,也可兼职从事,这取决于人员身份、服务内容等,在签订服务协议时双方将协商确定。在服务期限上,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现有人员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长期从事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按照试点安排,一年一签服务协议。

  本报记者:前几年,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技推广特岗计划,此次实施的特聘计划与特岗计划有哪些区别?

  廖西元:为落实2010年、2012年中央1号文件部署,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两个农技推广特岗计划意见。针对乡镇农技推广队伍人员老化、专业力量不足等问题,在现有空编但已被挤占、或今后3-5年内将出现空编的乡级推广机构设置特设岗位,招聘新毕业农科大学生担任特岗农技员,逐步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员进编,推动建立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人员更新的长效机制。

  综合考虑农技推广工作新形势和产业扶贫新需求,我们在继续实施特岗计划的同时,在贫困地区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试点,探索有效补充农技推广力量、增强贫困地区产业扶贫科技支撑的新途径。特聘农技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招募特聘农技员无需增加农技推广机构编制,可大大降低当地农业部门协调其他部门的难度,便于尽快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二是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上有利于突破现有体制障碍,通过建立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激发优秀特聘农技员干事创业的热情,促进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稳步健康发展。三是特聘农技员来源广泛,可以从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较高农业技术专长的乡土专家、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中遴选,也可以从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中招募,实现了农技推广队伍建设短期目标和长远发展的统一,促进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与经营性服务组织融合发展,壮大基层农技推广力量。尤其是当前,结合农业产业扶贫工作需求,补充农技推广力量、增加服务供给,为促进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加强绩效考评完善保障措施 确保特聘计划试点取得实效

  本报记者:如何实现规范管理,让特聘农技员更好地发挥作用?

  廖西元:试点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实施主体,承担特聘农技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在人事管理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特聘农技员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期限原则为1年。在任务考核上,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可通过绩效奖励、择优续聘等形式给予支持。我们将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试点县特聘计划试点实施情况进行考评。

  本报记者:如何确保《试点》政策切实取得成效?

  廖西元:试点是一项新生事物,确保有序推进,需要有利的政策保障。我们在谋划实施试点工作中也做了精心准备。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试点领导协调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对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及时稳妥地解决试点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经费保障。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试点地区可统筹利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资金,对特聘农技员给予补助。考虑各地情况千差万别,特聘农技员具体补助标准由试点县结合特聘农技员工作任务、工作量等研究确定。三是完善扶持政策。试点地区将积极创造条件予以鼓励与支持。在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科技项目、评奖评优等方面,保障特聘农技员与当地在编农技人员享有同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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